新闻中心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贵州南明韵之采官网
联系人:敖经理
全国服务热线:400-765-0019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公司动态

北京消解仪浅谈微波消解日常维护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20-07-20 09:09:43 作者:SystemMaster 点击:210

在仪器的使用过程中,安全、合理、正确、有效的使用才能使仪器发挥更好的作用,用于生产检测中的仪器对其维护成本控制也有效果,减少因不正常的使用导致仪器的损坏,不仅可以使公司成本递减,还可以更有效的发挥仪器的作用。那么就由北京消解仪浅谈微波消解日常维护常见问题。

有以下相关内容:

1对微波消解仪效果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答:消解温度和压力。消解温度直接决定了消解效果,压力确保了反应安全。

2消解一批样品要多久?怎样算消解彻底?
答:消解彻底的样品应该是无色澄清透明溶液。常规样品一般消化加冷却时间为1小时。

3微波消解仪必须放在通风橱里使用吗?
答:不是的。微波消解仪自带排风系统,只需要将排风管放入通风柜即可。通风橱的内部环境对微波消解仪并不友好。

4微波消解仪有机样品和无机样品能否混做?
答:不能。有机样品反应快速,会影响无机样品消解结果。

5微波消解仪对于样品形态有什么要求?
答:(1)固体样品尽量粉碎,尤其金属类,如果是金属块进入微波容易出现打火的现象。

(2)样品颗粒度越小,与酸液接触比表面积越大,消解效果会更好。

6不能进行微波消解的样品是?
答:炸药 (TNT,硝化纤维等) ,自燃及易燃化合物,航空燃料 (Jp-1等) ,乙炔化合物,丙烯醛、烯、炔 ,液体油漆、涂料,自燃的混合物(硝酸和苯酚,硝酸和乙胺,硝酸和丙酮等),推进剂(肼,高氯酸铵等),二元醇(乙二醇,丙二醇等),高氯酸盐(氨高氯酸,高氯酸钾等),醚(光纤解决剂 – 乙二醇苯基醚),烃-烷基(丁烷,己烷等),酮(丙酮,甲基乙基酮等)…

7微波消解样品常用的试剂是?
答:常用试剂:硝酸、过氧化氢、逆王水、盐酸、HF、王水等。

硝酸:样品消解中最常用的酸,是一种强氧化剂,沸点(120℃)相对较低,硝酸能在微波能力下有很理想的反应能力,迅速产生氮氧化物所形成的红褐色气体,能破坏复杂的有机基体。

氢氟酸HF:是一种溶解硅基物料的有效溶剂。主要与硝酸混用。

盐酸:对某些金属氧化物及比氢更易被氧化的金属是一种理想溶剂。

8加完试剂后,是否可以立即装罐进微波消解?
答:首先观察样品与试剂接触后是否剧烈反应。摇晃混匀后,如果剧烈反应,应等待反应基本消失后才能够盖上密封盖。摇晃混匀后,如果没有反应,可以装罐进微波进行消解。

9外框架类等部件如何进行清洗?
答:框架、外套筒、顶垫不能浸泡酸缸。若需要清洗时,可以用软布在清水蘸湿,拧干后擦拭,然后自然晾干。内衬需在每次实验完成后必须清洗、擦干。保证进微波消解时,框架、外套筒、顶垫、内衬保证都是干燥的、没有粘黏污渍。

10微波消解消解罐烘干温度要求?
答:消解罐一般在烘箱进行烘干,温度设定120℃。

11微波消解消解罐使用一段时间后发黄,如何处理?
答:消解罐使用一段时间后,有些发黄,是因为有氮氧化物化物气体附着在罐壁上,可以在烘箱进行一次大烘,温度设定180℃,时间3h–4h。

12消解罐各部件在实验室的放置有什么要求?
答:消解罐、外套筒、外框架类、限矩扳手等部件禁止长时间放在通风橱里,防止有酸雾附着,腐蚀部件;消解罐各部件可以放在阴凉干燥处。

13微波消解消解罐使用多长时间要更换?
答:消解罐的各个部件均有一定的使用寿命,根据消解样品类型、使用频率不同,使用情况也会各不一,但如果发现开裂或变形,必须予以更换;消解罐(溶样杯)内出现缺失或者长期使用局部泛白,也必须更换。超负荷使用会造成爆罐危险。

14微波消解仪安全膜片什么情况下要进行更换?
答:通过观察安全膜鼓包的情况,如果安全膜中心鼓包明显或者已穿孔,必须更换安全膜,且安全膜每次只能装一片。

15微波消解仪炉腔如何进行维护?
答:炉腔最好在每天使用完,在断电的情况下,用拧干的软抹布(不能有水滴滴下)擦拭下,但下次使用前要保证腔体是干燥的;尤其是在出现泄压的情况下,做完样品后,要进行擦拭。屹尧微波消解仪炉腔提供五年质保哦。

16微波消解仪对于控制消解罐有什么要求?
答:控制消解罐必须装入样品,不能做试剂空白使用;标准罐必须与控制罐同时使用。

17微波消解仪对消解罐所加液体量最低和最高要求?
答:液体量(取液量和试剂量总量)最低不能低于5ml,最高不能超过溶样杯体积的一半。

18对于做微波萃取,对于萃取溶剂有什么要求?
答:要求萃取剂有一定的极性,非极性的溶剂无法吸收微波。

以上就是北京自动温控消化器对于微波消解日常维护常见问题的相关内容的讲解,希望对于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网址:http://www.lxgkj.com.cn/news/html/?111.html